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形势研判,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及时整改隐患,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紧密结合实际,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开学复课消防检查分为自查和消防专项检查两个部分:
(一)自查
在秋季开学、国庆节、冬春季节等重点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排查内容并按照平安建设考核细则,对责任区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报保卫处,跟进落实、闭环管理。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由保卫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保卫的检查工作。
三、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应急安全管理
1.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是否每半年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师生是否懂得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补救初期火灾,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3.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制定应急逃生预案。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是否每周对责任区域开展防火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每天对责任区域开展防火检查。
(二)设施设备
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危化品储存库等场所和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三)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
1.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库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四)消防及电气火灾隐患
1.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2.校园室外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器老化和违规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5.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是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消防安全检查要杜绝形式主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管控到位。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自查工作完成后,请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附件),于9月20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见附件)报保卫处田伟老师处(联系电话:82082123 邮箱:32605005 @qq.com),无安全隐患的部门也需填写此表并加盖部门公章。
2.请各二级学院、后勤处、学生处、图书馆、实训处9月20日下班前将其责任区域内制定的相关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教室楼栋应急逃生预案,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保卫处田伟老师处。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
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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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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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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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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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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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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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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